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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现有一次临时性业务需要开具发票,但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该范围,在不变更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吗?

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超出营业范围可以开票,

但这4个雷区千万别踩!




01、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行为。

 

“超经营范围开发票”是否属于“拓展发票的用途”呢?

只要是真实的增值税的经营业务,如果超出了经营范围不能认定为“扩大发票使用范围”行为,但不能没有节制。


02、虚开发票

经营范围以外的开票是否属于虚开?

按照国务院第587号令第22条规定,给别人、给自己或让别人给自己或介绍别人开不符合经营业务实际情况的发票是虚开发票。


请注意,此处强调是否符合实际业务,并不是超越于营业范围。但对所发生业务和实际经营业务不一致的开发票,将归入虚开发票。


03、合同无效

超经营范围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04、无证经营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有规定,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将被警告、被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注意


1.临时超范围经营


企业临时发生一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没有的业务,但业务是真实发生的,首先咨询一下当地税务局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流程,如果没有,建议可以直接自行开具发票申报纳税。


2.经常性超范围经营


经常发生的业务应及时到工商管理部门变更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虽然与“超经营范围”可否开具发票没有必然关联,如果过于频繁,也会被工商局盯上的。







超经营范围发票怎么开具?




01

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用票需求申请】功能菜单。



02

若纳税人为“首次”发票票种核定,可点击【增行】,填写需要申请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包括数电票票种)。


若纳税人为“非首次”发票票种核定,系统自动带出当前有效票种核定申请信息。可点击【新增】,填写需要申请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也可对已申请发票票种核定信息进行修改。



03

纳税人勾选新增或修改的发票票种核定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跳转预览提交页面。



04

纳税人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也可点【上一步】修改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信息。


注意:当纳税人提交的申请不满足自动审核的条件时,触发人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