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尤其是在餐饮行业、零售行业等。因该种模式的特殊性,我国法律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包括特许人准入条件、合同订立、信息披露、备案要求以及持续性报告要求等,并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文中,我们将借助典型案例与各位探讨商业特许经营中的常见问题,希望能为各位合规地开展商业特许经营项目提供指引。








特许经营是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简单的说就是特许人将一系列经营资源,如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以及专有技术等,以合同的方式授权给被特许人使用,由被特许人按照统一的经营模式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费用。

根据国家商务部统计,截止目前,已有六千余家企业在中国开展特许经营活动,其中餐饮业和零售业为特许经营的主力军,而从地域分布考虑,北京和上海则为特许经营的热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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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性质


(1)双方在合作协议中约定B公司将拥有的B品牌资源授权自然人A使用;
(2)合作协议中关于B公司对自然人A进行经营管理、服务质量等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并提供培训服务、市场和广告支持等事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约定,据此可认定自然人A应在B公司的特定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
(3)合作协议约定自然人A向B公司支付的设备和技术投资款,其本质上是自然人A为获取B公司的特许经营权而支付的对价。
综上,合作协议具备了特许经营的法律特征,属于特许经营合同。
实践中,特许经营易与直营、商标授权、代理和经销等概念混淆,但实际上存在本质差别,具体而言:
1. 直营:直营是指由公司或者集团总部基于管理隶属或者所有权关系,而非合同关系,要求采用统一的经营模式。而在特许经营模式中,被特许人除了受制于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外,人事和财务都是独立的,特许人无权直接干涉。
2.商标许可:典型的商标许可一般不涉及经营模式许可,虽然受限于合同中关于使用的规定,但被许可人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使用被许可商标。在特许经营中,除了知识产权许可外,还包括商业模式和操作流程的统一,对被特许人既是授权也是管理。
3.代理:代理本质是一种委托关系,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为委托人完成某些事务,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特许经营的双方并非代理关系,一方不能以另一方名义经营,相关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由各方自己承担。
4.经销:经销不是法律术语,实践中形式多样,如通过买进并加价卖出,则属于买卖合同关系;,如通过代理销售赚取佣金,则属于代理关系。
特许经营易与其他经营活动混淆,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是特许经营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争议点。若以单纯合同的名称或者款项的名目去做简单判断,则可能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并进而导致签订的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因此,各方需要明确结合商业活动的目的和内容,判断是否拟开展的活动是否属于特许经营,以避免合规和商业风险。
因特许经营模式的特殊性,我国法规对特许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包括特许人准入条件、招商、合同订立以及信息披露等,并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将在下文中借由上述案例继续为读者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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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条件:两店一年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两店一年”是判断特许人经营模式是否成熟的一种量化标准,具体指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时应当拥有至少2家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具体而言,
1.直营店如何认定?
直营店是指由特许人或其关联方拥有的店铺,且直营店与特许人应属同一品牌、同一业务性质。实践中,直营店的形式可以多样,可以是特许人自己拥有的店铺,也可以是其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关联方拥有并经营的店铺。店铺拥有的形式也根据行业特点有所区别,如酒店行业,受限于投资规模,直营店铺可以是通过输出管理形式的确定,酒店管理公司直接经营管理的酒店可以视为直营店。需要注意的是,店铺不一定必须在中国境内,中国境外的直营店铺也可以用来满足“两店一年”的要求。
2.经营时间如何计算?
就经营时间而言,“两店一年”要求特许人经营店铺的时间超过一年。值得注意的是,一年时间起算点并非从店铺开业之日计算,而是从直营店成为特许人的直营店之日开始计算。若特许人通过收购取得直营店,则应从特许人取得店铺之日开始计算一年的时间。在上文中提到的酒店行业中,特许人管理的酒店作为特许人直营店,经营时间应从特许人管理酒店之日起开始计算。
实践中,我们建议有意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尽早筹划,以满足“两店一年”规定。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若企业未满足“两店一年”条件开展特许经营,可能会面临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例如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以及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