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不少企业老板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您的企业尚未完成受益所有人备案,请于限期内办理,逾期将依法处理……”别紧张!针对河南企业的好消息来了:因前期系统访问量过大,原定11月1日截止的受益所有人备案期限,河南省已明确延长至12月1日!但务必注意:2024年11月1日前在河南注册的企业,必须在新规期限内完成备案,否则最高将面临5万元罚款!

作为河南本土企业,该如何快速搞定备案?哪些企业能“免报”?
今天这份河南专属指南,帮你一站式解决问题!
一、河南企业必看:这3类必须备案,符合条件可“免报”先搞清楚:你的企业到底需不需要备案?对照河南监管要求,一目了然:✅
必须备案的河南企业(3类)
1. 所有在豫注册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注册资本大小);
2. 河南本地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均需,含郑州、洛阳、南阳等全省各地;
3. 外国公司在豫分支机构:如某外企在郑州设立的分公司、代表处等。
河南企业“承诺免报”条件(4个全满足)
如果你的企业是公司或合伙企业,且注册地在河南,同时符合:
1. 注册资本(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注册时汇率为准);
2. 股东、合伙人全部是自然人(没有企业股东、机构合伙人);
3. 没有股东、合伙人以外的自然人控制企业或从企业获利;
4. 不存在通过股权以外的方式(如代持协议、亲属关系)控制企业的情况。
符合上述条件的河南企业,不用填复杂信息,在系统里签一份《承诺书》就能完成,全程不超过5分钟!
❌ 河南无需备案的主体
1. 个体工商户(河南全省适用);
2. 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3. 河南本地公司、合伙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如某郑州公司的洛阳分公司)。
二、谁是“受益所有人”?
河南企业这样判定最准确很多河南老板纠结:“我公司股东有企业有个人,到底谁算受益所有人?
”记住核心:受益所有人必须是自然人,不是公司、机构!
河南监管部门给出了3个判定标准,结合本地案例更易懂:
标准1:持股(出资)达25%以上的自然人例:郑州某科技公司,股东是张三(持股60%)、李四(持股30%)、某投资公司(持股10%)。那么张三、李四都是受益所有人(合计持股超25%)。
标准2:能实际控制企业的自然人
例:洛阳某合伙企业,出资额1000万,表面由5个自然人各持股20%,但实际由王五说了算(其他人签了《一致行动协议》)。那么王五是受益所有人。
标准3:从企业获取主要收益的自然人
例:郑州某商贸公司,股东是赵六(持股10%),但公司每年利润的80%归赵六,其他股东仅获固定分红。赵六属于受益所有人。
河南特殊情形处理- 国有企事业单位:
如河南某国有独资公司,直接填法定代表人即可;
- 外企在豫分支:如某美国公司郑州分公司,需填美国总公司的受益所有人+郑州分公司负责人。
下面是全流程
一、登录【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如仅进行受益所有人备案,无需注册,仅登录填报即可。

二、登录方式有两种,“个人登录”和“企业登录”,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一种即可进入。
(一)“个人登录”方式
1.个人登录方式,需法人使用河南掌上登记APP 扫码登录,如前期未下载使用过河南掌上登记APP,需法人下载注册后才能登录。


(二)“企业登录”方式
1.企业登录方式,需法人或被授权人微信扫码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第一次使用电子营业执照,需要法人的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点进去点击“下载执照”,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后点击确认,点击同意授权开始进行人脸识别及实名认证,然后提示选择登记地(一般选河南),会出现可下载记录,选择对应公司勾选后,点击右下角开始下载。

2.下载完毕后电脑网页进入全程电子化,点击企业登录,弹出一个二维码(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然后法人手机微信扫这个码,自动跳转到电子营业执照,选择对应公司,会提示“执照验证”,输入执照密码(默认密码123456),点确认后,提示授权登录,点确认登录,提示授权成功。稍等几秒后电脑端就进入全程电子化平台了,在“业务办理”页面,点击右侧下拉框,拉至最下方,点击图标“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再次点击右上角“新办”,即可进入填报页面。

注意事项:电子营业执照如果法人微信下载后可登录“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授权他人或管理,被授权人微信下载后之后就可以使用企业方式登录。如前期已授权过,可由被授权人直接扫码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三、根据企业类型选择填报方式
本文以下为“公司类备案主体”示例,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可参考央行上海总部发布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填报操作手册》
1.符合《承诺书》条件的企业,勾选免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受益所有人为法定代表人; 以上两种情形仅需勾选,无需填报具体内容。如企业所属其他需自行填报的情形,勾选“ 自行填报”后点击“ 下一步” ;

2.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受益所有权”关系类型,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3.按照页面提示填写受益所有人信息(股东身份信息可直接带入,如受益所有人为其他人员,可按照要求手动录入),点击右上角“ 添加” 可增加多条信息,录入错误可点击“ 删除” 。全部受益所有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 下一步” ;

如果自然人已满足了标准1, 则仅需勾选“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25%以上股权、股份”(无需再考虑标准2、3) , 填报以下受益所有权信息:
① 持有股权、股份的比例(%):请填写受益所有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股份的比例;
② 受益所有权关系形成的日期;
③ 受益所有权关系终止的日期(如有,非必填):如为长期可直接勾选“长期”。从股权角度来确认受益所有人,如果发现存在自然人最终拥有25%以上股权、股份,则该自然人就是备案主体的受益所有人。对于多层控股模式,需要向上层层穿透追溯备案主体的股权结构,计算自然人最终拥有股权的情况。

如果自然人虽未满足标准1,但满足标准2, 则勾选“虽未满足第一项标准,但最终享有公司25%以上收益权、表决权(收益权与表决权必须选填其中一项或填写两项)”, 填报以下受益所有权信息:
① 可获得公司收益权/表决权比例(%):请填写受益所有人通过代理持股、协议约定等方式获得公司收益权/表决权的比例;
② 受益所有权关系形成的日期;
③ 受益所有权关系终止的日期(如有,非必填):如为长期可直接勾选“长期”。
只有在不满足标准1 时,才考虑标准2 和标准3。在实践中,可能出现股权与所包含收益权、表决权分离的情况。例如,自然人虽非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但通过代理持股、协议约定等方式实际上享有了25%以上的收益权或者表决权。
如果自然人虽未满足标准1,但满足标准3, 则勾选“虽未满足第一项标准,但单独或者联合对公司进行实际控制”,同时还需勾选实际控制公司的具体形式:“协议约定形式”或“其他形式”。
如果自然人同时满足标准2 和标准3,则应同时勾选“虽未满足第一项标准,但最终享有公司25%以上收益权、表决权(收益权与表决权必须选填其中一项或填写两项)”和“虽未满足第一项标准,但单独或者联合对公司进行实际控制(协议约定形式/其他形式)”。
实际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协议约定、关系密切的人等方式实施控制,如决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决定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的制定或者执行,决定财务收支,长期实际支配使用重要资产或者主要资金等。
在实践中,可能存在股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例如,自然人持股比例不足25%,甚至并不持股,但能够通过协议约定、关系密切的人等对公司实施实际控制。勾选“协议约定形式” 时,填报以下受益所有权信息:
① 实施实际控制的内容/方式(多选项);
② 受益所有权关系形成的日期;
③ 受益所有权关系终止的日期(如有,非必填):如为长期可直接勾选“长期”;
④ 上一层市场主体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非必填)。
关于“上一层市场主体”: 通过协议约定形式直接对备案主体实施控制的境内市场主体,当备案主体被另一个境内市场主体通过协议约定形式直接控制时,该备案主体需要将该市场主体填报为“上一层市场主体”。

勾选“其他形式” 时,填报以下受益所有权信息:
① 实施实际控制的内容/方式(多选项);
② 受益所有权关系形成的日期;
③ 受益所有权关系终止的日期(如有,非必填):如为长期可直接勾选“长期”;
④ 其他形式的具体内容。

若受益所有权关系类型不存在符合标准1、2、3 的自然人, 备案主体应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高管(如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董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等)视为受益所有人, 且至少备案1 名最高层级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

4. 页面提示完成“ 受益所有人备案” ,请认真阅读提示内容,如受益所有人发生变更,请按照《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自发生变化之日30 日内,通过本系统重新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阅读后点击“ 确认” ,完成备案。
河南省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咨询电话:0371-69089600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