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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保金新政的4大变化!




1

实行分档征收

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2

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

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3

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4

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式

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二、残保金会计处理

01

由于它并不列入税收收入的口径,也不是以税金为基数计算,所以不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而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计提并缴纳的残保金,计入“管理费用”。


计提残保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实际缴纳时:

借: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02

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03

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三、免缴残保金的4种情形




1

个体工商户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个体工商户不属于政策规定缴纳残保金范畴,因此,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残保金。


2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因此,用人单位实际雇佣的残疾人就业人数高于政策规定应当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则不需要缴纳残保金。


3

在职职工人数30人 (含) 以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 (含) 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

当年注册成立的企业

残保金为本年度申报上一年度,当年新成立的企业无上一年度企业数据,因此不需要申报缴纳残保金,但下一年度需要申报。



四、残保金常见五大问题


问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需要缴纳?

答

以下两种情况下的企业不用缴纳残保金:


1)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2)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问

哪些因素影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金额的多少?

答

1、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问

公司在各地都有分公司,每个分公司都不超30人,总分合计远超30人了,请问分公司是否有残保金优惠?

答

由于各地分公司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因此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注意:

总分机构原则上应该分别在各自所在地的税局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问

若是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会有什么责任?

答

用人单位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税务机关应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其失信行为将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的地区规定不得参评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评先选优等。


问

公司一直好多年亏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减免吗?

答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在办理年审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