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税务部门发布《关于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的通告》,公告提到,“电子税务局升级后,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服平台”)。”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于2023年6月26日18:00至6月27日8:00,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升级内容
(一)电子税务局新增税务数字账户功能,是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其中纳税人比较常用的功能为发票勾选确认,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勾选功能基本保持一致,符合纳税人的操作习惯,无需纳税人额外学习。
(二)新增征纳互动功能。纳税人缴费人在电子税务局使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时,对于操作方式、操作流程等存在疑问,可以通过点击页面右侧的征纳互动图标唤起征纳互动服务,通过文字、图片、屏幕共享等方式获取办税帮助。
二、注意事项
(一)停机升级期间,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含电子税务局APP)将暂停服务,届时无法办理发票上传、发票用途确认、发票在线开具及发票查验、发票代开、发票领用、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新办纳税人套餐等业务,离线开具发票不受影响。
(二)升级完成后,特定业务类型(含成品油企业、因业务需要不使用网络开具发票以及使用第三方接口用票的大型企业)的纳税人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操作。
(三)除特定业务类型以外的其他纳税人,自2023年6月29日起,需要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四)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特定业务类型纳税人在首页“服务提醒”功能会收到提醒信息,请注意查收。
三、温馨提示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系统暂停服务时间段。如果纳税人缴费人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服务过程中发现异常,或对电子税务局升级变化内容存在疑问,可以查看附件操作指引,或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查阅,或通过在线咨询、办税服务厅咨询、拨打96612366技术支持热线、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电话咨询。
特此通告。
























不抵扣勾选最新操作方法
一、不抵扣勾选介绍
提供“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实现纳税人选择相应申报期内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数据、海关缴款书和代扣代缴完税凭证的功能。
温馨提示:对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不等于留存未抵扣勾选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后发票的增值税用途标签显示为已使用,后续不可用于抵扣勾选操作。
二、操作步骤
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如图1所示:

图1 不抵扣选功能路径
1.不抵扣发票勾选
①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图2所示:

图2 未选结果查询
其中发票风险等级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为黄色,纳税人在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的提示,请谨慎操作。风险等级为“异常凭证”的发票显示红色,且不允许操作。
②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确认本次要勾选的发票勾选后,不抵扣原因选择“添加”,弹出的窗口如图3所示;选择“不抵扣原因”,点击“确定”,再点击“提交勾选”按钮,弹出的勾选提示信息窗口如图4所示;点击“确定”后提交成功,如图5所示,勾选完成:

图3 不抵扣原因选择框

图4 提交勾选

图5 提交成功
2.不抵扣发票撤销勾选
①将发票勾选状态设置为“已勾选”,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状态”等必录项查询条件,更多精确查询可以设置更多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已勾选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
②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对选择的发票进行不抵扣撤销操作,确认本次要撤销勾选的发票后,再点击“撤销勾选”按钮,如图6所示,弹出的勾选提示信息窗口如图7所示,点击“继续提交”后撤销勾选完成:

图6 撤销勾选

图7 继续提交提示
3.发票的“导入”和“导出”
该功能是针对发票数据量较多,逐票勾选模式不太适用,给纳税人提供的一项优化服务。通过文件导入的形式实现批量退税勾选,达到提高退税勾选效率、降低勾选工作量的目的。
①发票的“导入”
点击“清单导入勾选”,弹出下载界面,点击“发票不抵扣勾选导入模板”下载,如图8、图9所示,下载后打开模板填入发票信息数据,在“是否勾选”一列选择“是”或“否”,保存好文件后,点击“清单导入勾选”,选择“发票不抵扣勾选导入模板”上传,上传成功后再点击“提交勾选”,发票批量不抵扣勾选或撤销勾选成功。

图8 下载模板

图9 下载模板
②发票的“导出”
设置完成查询条件后,在查询结果显示符合条件的发票数据后,点击“导出”按钮,如图10所示,可以把已查询到的发票数据导出系统。

图10 导出

数电票“抵扣勾选”中
未查询到发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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