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4年底! 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落实国务院要求,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有关实施条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相关链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9号)免责声明:本文中所涉及的图文资料仅供参考。部分图片、文字及观点,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知识分享,无任何商业使用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予以告知,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