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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只说重点

01
立法目的与基本原则



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

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

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02
纳税人定义



境内销售货物、服务等的单位和个人

 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无偿转让货物、无形资产等


03
税收工作原则


  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

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04
增值税税率


13%: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等

 9%: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等

6%: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等


05
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征收率

06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销售额 × 税率

进项税额:购进货物、服务等支付的增值税税额


07
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3%

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优惠

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08
特定项目免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进口仪器设备等


09
专项优惠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扶持重点产业

鼓励创新创业就业等


10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应税交易发生时

视同应税交易完成时

进口货物报关进口时


11
纳税地点


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

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申报纳税

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

向应税交易发生地申报纳税


12
计税期间


 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

进口货物按海关规定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


13
法律责任


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