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星标·不迷路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25日







申报人员范围及口径


申报人员范围

1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且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申报口径

2

用人单位以申报当月在职职工为对象,缴费工资(保留到整数)以职工本人202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4缴费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4年新入职人员,以起薪月工资作为申报2024缴费年度的缴费工资。




申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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