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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好处


0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最新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研发支出额外扩大一定比例,从而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企业投入更多资源用于技术创新。


02

税收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能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通过认证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降低企业所得税,这有助于企业将更多的资金用于研发和业务发展。


03

设备器具加速折旧政策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可以采取更快速的折旧方法来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额,这有助于企业在前期减少税负,释放出更多的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04

财政资金支持

国家和地方政府会通过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如用于技术改造、成果转化、研发活动等方面的补贴或奖励。


05

金融支持政策

包括开发“专精特新贷”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以及增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06

创新创业支持

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设立创新创业资金、孵化器、加速器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07

人才引进和和培养政策

政府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如提供人才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保障。


08

市场开拓支持

政府会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如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降低市场开拓的风险。


09

优化发展环境

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改善营商环境,减少企业行政负担,提高政策透明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01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02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03


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04


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05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如何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按照《评价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程序如下:


(一)注册登记

01


企业访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点击“热点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进入界面后,点击“办理入口”。


02


非首次申请的用户直接使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填报即可;首次申请的用户,需先点击“立即注册账号”,选择“单位户(法人)注册”完善单位法人信息,完成注册。


03


注册成功并完成实名认证的企业可进入“评价工作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二)自主评价


01

信息填报

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点击进入),在线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02

企业自评

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信息确认

1、《信息表》首页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章、企业公章;

2、《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

 

3、《信息表》中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是否一致;

 

4、《信息表》其他问题说明(如果有,由各区评价工作机构填写具体内容)。

 

《信息表》内容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信息确认通过,在线提交;上述内容有一项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在线通知企业进行补正后再行提交;《信息表》中内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则不通过。


(四)名单公示

 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对通过的《信息表》进行汇总,入库到企业名单并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服务平台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异议的进行核实处理,公示异议的相关结果在线告知企业。


(五)企业公告

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包括为18位数字或字母(4位年份+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企业成立日期和自评日期标识+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统顺序号)。公众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填报注意事项:

 

1.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资产总额应以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4.科技人员和研发投入指标,采用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数据和统计数据进行评价。

 

5.企业科技人员是指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6.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7.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季平均数计算。季平均数=(季初数+季末数)÷全年季平均数=全年各季平均数之和÷4。

 

8.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有关规定进行归集。

 

9.企业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10.当年注册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会计年度确定相关指标。

 

11.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评价。

 

12.近五年包括填报当年。

 

13.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指企业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标准化组织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中排名起草单位前五名。

 

14.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工程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省、部)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


常见问题


01

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多久

答:“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到当年12月31日有效。


02

科技型中小企业变更了法人、地址等需要办什么手续

答: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人、经营范围变更,不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等级编号,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03

科技型中小企业会有抽查吗

答:会,由省级机构随机抽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结合,比例不低于5%。

04

企业应对抽查准备什么材料

答:在系统内上传上一年度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纳税申报表》等。如果没有纳税申报表的,需要提供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或其他财务软件导出的研发项目辅助账汇总表。


05

享受税收优惠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吗

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将“编号”填到《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具有相应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栏次,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费用相关文件进行备案,资料留存以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