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六税两费”减免从7月份开始进入新的周期,小心误区!大家千万别申报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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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两费”减免自7月进入新周期

小心误区!


一、减免规定


1、减免税种: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优惠内容:


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各地均规定减征幅度为50%)减征“六税两费”,如若已依法享受其他减税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二、享受减免注意事项

举例情况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六税两费”优惠
2021年及2022年汇算清缴情况2021年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可享受优惠
2022年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不可享受优惠
2021年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不可享受优惠
2022年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可享受优惠

也就是说,纳税人能不能享受“六税两费”的优惠,要以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为准。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汇算年度(上年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三、案例解析


情况一:


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于2023年5月结束,该公司2022年度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那么根据规定,该公司在2023年1月1日—6月30日可享受“六税两费”的减免优惠,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不能享受优惠。


情况二:


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于2023年5月结束,根据申报,该公司2022年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那么根据规定,A公司在2023年1月1日—6月30日不能享受“六税两费”的减免优惠,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可以享受优惠。


因此,大家在享受下半年的“六税两费”优惠(尤其是印花税)时,千万别申报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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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2023年)


2023年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条件有所变动。具体有哪些调整?政策依据?所得税率又有哪些变化?


附一张完整版导图,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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