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增值究竟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解答:
只是评估,没有发生销售的,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1.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有形资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只有在发生销售(包括视同销售)的情况下,才需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资产评估增值,不管是什么原因或什么目的,也不管是否调整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只要没有发生销售或视同销售的,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不能“望文生义”,以为“增值”就要缴纳增值税。
免责声明:本文中所涉及的图文资料仅供参考。部分图片、文字及观点,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主要目的在于知识分享,无任何商业使用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予以告知,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